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综[2009]6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9-12-28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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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物价局、水利局:
  为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8]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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