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及换证工作的紧急公告
发文文号: 湘注协[2010]9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注协
发文时间: 2010-2-22
实施时间: 2010-2-22
法规类型: 非执业会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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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人员:
  经中注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人员,入会时需经过相关测试。
  据统计,我省历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人员中,尚有部分人员未登记加入中国注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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