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0]1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5
实施时间: 2000-1-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64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局此前制定的《安徽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一并贯彻执行。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