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蚌埠铁路分局多元经营投资管理中心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3]73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3
实施时间: 2003-1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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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蚌埠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蚌埠铁路分局多元经营投资管理中心向所属企业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的请示》(蚌国税发[2003]125号)悉。经审核,蚌埠铁路分局多元经营投资管理中心是具备法人资格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综合管理、指导蚌埠铁路分局的多元经营企业,无固定经营收入,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允许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范围和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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