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0]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7
实施时间: 2000-1-7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7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加强宣传,督促辖区内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在收到省国税局统一印制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后,尽快张贴在所属储蓄网点。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