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动态监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4]16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30
实施时间: 2004-10-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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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强化管理基础工作,完善税源动态监控,督促政策贯彻落实,促进税收规范执法,积极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省局确定自2004年10月起,在你市开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动态监控管理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结合税种特点和征管现状,探索进行以源泉控制、综合治税、动态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以数据比对为核心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动态监控管理。
  一是强化源泉控管,掌握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底数,及时反映税源分布、变化情况,实时掌控税源全貌;
  二是结合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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