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一[2000]6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8
实施时间: 2000-7-10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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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0]42号、省政府浙政[200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均应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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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有关营业税规定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地税函[2010]103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3-15
实施时间:20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