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发[2001]4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21
实施时间: 2001-6-21
失效时间: 2007-9-5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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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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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地税发[2007]69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5
实施时间:200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