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发[2004]66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23
实施时间: 2004-9-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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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要求,为保持税收政策的连续性、便于基层地方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经研究,再对相关的业务问题做如下补充规定,请结合总局82号文件一并贯彻执行。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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