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告
发文文号: 深国税告[2004]20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28
实施时间: 2004-1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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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的管理,便于普通发票统一识别和查询,提高普通发票的防伪性能,堵塞税收漏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4]52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普通发票的实际使用情况,我局决定对普通发票进行换版,现将有关发票换版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004年11月1日起,我局将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旧版普通发票(含企业衔头发票,下同)可同时使用至200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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