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4]44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15
实施时间: 2004-10-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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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河南分公司)从200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财务集中核算,各市级分公司和基层加油站只是会计信息的采集终端,由省公司统一进行汇总核算,并编制汇总报表。为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强增值税管理,同时保证各地财政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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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     分支机构成品油销售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2:中石油河南分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税款分配情况表.doc    
附件3:中石油河南分公司集中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