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4]231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8-23
实施时间: 2004-8-23
失效时间: 2010-1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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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注释:第一条(二)失效,参见《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2008]63号);第二条(二)第1款失效,参见《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2005〕296号)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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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企业年度亏损弥补台帐.xls    
附件2:广告费支出税前扣除台帐.xls    
附件3: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确认所得(债务重组所得、捐赠收入)分摊计入应纳税所得管理台帐.xls    
附件4: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统计台帐.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和部分废止或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4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3
实施时间:20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