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饲料质量检测机构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4]42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8-23
实施时间: 2004-8-23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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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84号)的有关规定,省局明确以下三家有计量认证资质的单位为我省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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