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税源管理的意见[试行]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4]23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8-25
实施时间: 2004-8-2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28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是税源管理,而税源管理工作的任务主要由税收管理员承担。加强税源管理,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不仅要对纳税人实行精细化管理,同时还要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这就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必须树立为基层服务、为税收管理服务的意识,切实转变管理理念,把对基层一线人员的管理从过去的管理监控型转变为指导服务型。要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坚持以人为本,建立长效激励、制约机制,充分调动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此,就当前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税源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一)从省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