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票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函[2009]266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0-21
实施时间: 2009-10-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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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票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度存根联滞留票异常的商贸企业开展专项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根联滞留票的定义
  本次核查的存根联滞留票是指发票开具时间为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销货方已申报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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