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发[2005]256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9-27
实施时间: 2005-9-27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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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有何问题及时报告省局(进出口处)。
  一、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内部明确设置出口退税管理工作各项岗位,建立岗位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人员到位。
  二、要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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