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6]14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4-11
实施时间: 2006-4-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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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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