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发[2007]56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7
实施时间: 2007-3-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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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4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其进项税额按实际成本确定。
  二、嵌入式软件增值税退税的审批权限,按照《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和明确流转税审核审批权限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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