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本市范围内变更税务登记地址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征[2005]6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8
实施时间: 2005-3-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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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登记工作,现就跨区县变更税务登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本市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址变动而改变主管税务机关,需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不适用纳税清算程序。
  二、原注册地址所在地税务机关(以下简称“转出局”)应根据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地点的申报资料办理跨区县变更税务登记手续。对于有欠税情形的,转出局应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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