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05]79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18
实施时间: 2005-6-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9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