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福利企业改制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民[1999]10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国资委
发文时间: 1999-9-21
实施时间: 1999-9-21
法规类型: 改制 公司改制的财务规定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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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民政局、体改委、国资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
  现将《山东省社会福利企业改制工作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社会福利企业改制工作若干意见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快社会福利企业改制步伐,促进福利企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民政部等七部委制定的《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针对福利企业的特殊属性,现就全省社会福利企业改制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建立“产权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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