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监察厅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运作促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企改字[2003]1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3-7-24
实施时间: 2003-7-24
法规类型: 改制 公司改制的财务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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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省属企业: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避免改革中出现偏差和失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护金融债权和其他债权,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改制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企业改制方案的制订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听取专家和各有关方面的意见,选择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改制形式。审计部门要切实做好企业领导人的离任审计工作,在企业改制方案实施前,指定中介机构对企业领导人进行离任审计。企业归口管理部门要认真指导企业改制,对企业上报的改制方案按规定进行审核,报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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