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税[1994]3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4-7-11
实施时间: 1994-7-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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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区财政局、税务局,莱芜市财税局,省对外税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20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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