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税[1995]2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5-3-17
实施时间: 1995-3-1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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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77号《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各级地方税务部门对农业发展银行应依照本通知及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5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营业税征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征收营业税,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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