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征收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7]126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5-14
实施时间: 2007-5-14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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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征收问题的请示》(呼地税字[2007]1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2006年12月29日和31 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后签发了国务院第482号令和第483号令,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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