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4-2-28
实施时间: 1994-2-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44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省政府
  (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令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行政性收费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其管理职能时,依照国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