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保费征收和确保待遇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10]1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0-1-26
实施时间: 2010-1-2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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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地方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省社保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推进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工作,有效解决全责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参保人及时享受各项社保待遇,切实维护参保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省地税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加强和改善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和社保待遇发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待遇发放。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后,地税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工作职责作了相应调整,目前地税、社保两套信息系统对接尚处于磨合阶段,地税部门、社保部门经办机构的征收和记账工作面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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