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10]2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28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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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地税局,佛山市顺德区财税局:
  根据国务院2008年12月13日颁布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关于“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5%—20%)内决定”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确定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我省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分为5%、10%和15%三档。具体如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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