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7]352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21
实施时间: 2007-11-21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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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车船税实施办法》已于8月17日发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车船税代收代缴暂行管理办法》也于日前下发各地。为了确保我区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加强车船税征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地税局要主动与当地保险机构联系,尽快召开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车船税代收代缴暂行管理办法》的专题会议,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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