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税[1986]2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1986-7-25
实施时间: 1986-7-25
法规类型: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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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财政部(86)财税字第120号《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教育费附加的所属时间。教育费附加以今年七月一日以后实现的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为征收依据。七月一日以前实现的在七月一日以后征收入库的三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二、代扣代征教育费附加问题。商业批发部门只对我省无证商贩进贷时代扣教育费附加;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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