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发[2006]2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3-6
实施时间: 2006-3-6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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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和使用的管理。严格《再就业优惠证》审核发放程序,防止发生弄虚作假、欺骗冒领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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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