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窗口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6]418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22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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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税收窗口操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及时报告区局农税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房地产
  税收窗口操作规程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房地产税收的科学化、精细化和专业化管理水平,强化房地产税收窗口的征管监控职能,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税收窗口的运行程序和手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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