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凭证纳入税务监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1]18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8
实施时间: 2001-6-8
失效时间: 2007-6-27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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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加强税源控管,强化“以票管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与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协商,省局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统一将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费凭证(以下简称“保费发票”)纳入税务发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票的使用范围
  “保费发票”(票样附后)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及其所辖各分支机构、青岛分公司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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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已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地税函[2007]97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6-27
实施时间:2007-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