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山东省林业科技培训中心减免房产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6]2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2-17
实施时间: 2006-2-17
法规类型: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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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山东省林业科技培训中心房产税的请示》(济地税发[2005]9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山东省林业科技培训中心2004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231028.43元给予免征照顾。
  二OO六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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