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6]9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27
实施时间: 2006-6-27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9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6]4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