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解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15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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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稽查局、直属税务稽查局:
  为便于各地统一掌握和理解所得税政策,我们对各地反映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了归集,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在2009年12月的全省所得税工作会议上专门进行了讨论,统一了意见,现以问答的形式印发你们。
  一、企业所得税部分
  (一)企业资产损失相关问题
  1、股权转让损失是否需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其损失的税前扣除额是否需要以股权投资收益为限?
  意见:在国家税务总局尚未明确的情况下,企业发生股权转让损失除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等发生的损失外,需要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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