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7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8]412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26
实施时间: 2008-12-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25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
  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7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513号),我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西新和技术有限公司、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先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07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