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配合作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9]253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8-11
实施时间: 2009-8-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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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配合作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27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规范个体工商户经销商税收征收管理。主管国税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经销商的实际经营情况,可适当放宽其票种核定,保证其发票供应,监督其及时为农民开具发票。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经销商,主管国税机关应严格按照《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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