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属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工资税前扣除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资分配[2004]124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4-12-27
实施时间: 2004-12-27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94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新企业所得税法已取消计税工资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