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证据采集规范》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发[2009]10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28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6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税务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证据采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证据采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证据采集工作,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