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函[2000]268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0-17
实施时间: 2000-10-1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税款征收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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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2000年9月21日至9月27日,我局由局领导带领税务一、二、三处主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分别到贵港市、梧州市、贺州地区、桂林市、柳州市、柳州地区召开税政现场办公会议,先后对210个税政问题进行现场解答,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考虑到其中不少政策问题带有普遍性,现分类综合整理如下,请研究执行。
  一、营业税
  (一)关于医疗服务的税收问题
  1、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如何划分?由谁认定?
  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按机构整体划分。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医疗机构的经营目的、服务任务以及执行不同的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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