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数据采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办函[2008]20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18
实施时间: 2008-3-1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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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了充分发挥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资料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税源控管,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现将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表资料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从2008年4月1日起,通过网上申报或软盘、U盘方式申报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按本通知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当期财务会计报表电子数据,到7月份申报期所有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都要实现财务会计报表资料的电子数据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将纳税人报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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