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发[2005]135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9-6
实施时间: 2005-9-6
失效时间: 2012-8-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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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从文到之日起执行。执行中如存在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
  二OO五年九月六日
  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产品收购业务及增值税抵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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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发文部门: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8-6
实施时间:20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