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送达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地税函[2008]17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8
实施时间: 2008-1-2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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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优化纳税服务,增强社会公众的纳税意识,进一步提升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质量,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省开始试行税务机关向扣缴义务人实行明细申报的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我们在太原市、晋城市、晋中市等3个市局进行了试点,其余各市局也选择一个县区局进行了试点。一年多来,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全省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2.3万余份。为了做好2007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及送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的自觉性。
  按照税务总局的要求,对实行了扣缴义务人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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