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鄂财预发[2004]2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5-9
实施时间: 2004-5-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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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通知》( 鄂政发[2004]20 号) 精神, 为确保省管县( 市) 财政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现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预算管理体制( 一)预算收支划分,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现行符合省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要求的市、县( 市)财政收支范围暂不作调整。但对实行省管县( 市) 以前市对县( 市) 财政体制规定的收支范围划分不符合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要求的,省财政将予以规范和调整。
  ( 二)原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税种比例分成。从2004年起, 全省所有市、县( 市) 财政体制统一按鄂政发[2002]29号和[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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