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华中华能武汉阳逻电厂改制重组过程中契税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鄂地税函[2006]205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0-11
实施时间: 2007-10-11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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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武汉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华中华能武汉阳逻电厂改制重组过程中契税问题的请示》(武财农税[2006]500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华中华能武汉阳逻电厂是华中电力集团公司、华能发电公司、武汉市电力开发公司共同投资兴建的国有企业,1996年设立武汉华中华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时,上述三家公司占股份公司95%的股份。阳逻电厂本身即属于武汉华中华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细则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按当时主管部门意见处理。
  2004年,武汉华中华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转制为武汉华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只涉及到原公司股东之间的股份划转和调整,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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