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全省磷矿石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地税发[2005]52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30
实施时间: 2005-4-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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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充分发挥地方税收的调节功能,进一步促进磷矿石资源的有效配置,结合各地磷矿石资源的开采现状及税收征管情况,根据省政府鄂政函[2002]173号文件的授权,现决定将全省磷矿石资源税税额标准统一调整为3元/吨。
  本通知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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