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2]71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4-23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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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海南省的实际,省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县国家税务局要对本地区有进出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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