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营[2001]51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26
实施时间: 2001-10-26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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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8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各区、县分局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于供货企业向出口企业和市县外贸企业销售出口产品时,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算缴纳方法应严格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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