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8]12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9-5
实施时间: 2008-9-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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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普通发票管理机制,夯实发票管理基础,全面提高普通发票管理质量,结合总局关于建立发票管理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地必须把对普通发票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将加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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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四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26
实施时间:2011-7-26